公司喜获“县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
2011-07-14 15:16:46 滨海供水公司

公司喜获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
 

325,县委、县政府印发《绍兴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0年度县级文明村、文明单位的决定》,公司被授予“2010年度县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公司自去年2月份升格为集团直属全资公司以来,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不放松,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,坚持从打造“平安水司、效益水司、和谐水司、现代化水司”等四个方面入手,形成了文明创建上台阶、促进发展创佳绩的良好局面,企业发展步入了良性快车道。2010年,实现总供水量6910.38万吨,完成全年计划的100.95%,同比增长10.02%。实现主营收入5916.27万元,同比增长27.65%;经营性现金流量净增额为2702.60万元,完成全年考核指标的112.61%,创下历史新高。

另悉,2010年滨海水司自管理体制升格后,先后被评为 “县级治安示范单位”、“县级档案管理达标”、“县级档案管理先进集体”等多个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