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发《2011年度集团公司纪检岗位目标
考核意见》的通知
集团公司各部室、企事业单位:
为切实抓好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完善水务特色的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生惩治和预防廉政体系,根据县纪委《2011年度开发区、县机关部门纪(工)委(纪检组)岗位目标考核意见》(绍县纪[2011]20号文件)精神,特制订2011年度集团公司纪检岗位目标考核意见,现予下发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○一一年五月十八日
主题词:纪检监察 岗位目标 考核 意见
中共绍兴县水务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5月18日印发
2011年度集团公司纪检岗位目标考核意见
为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,统筹兼顾,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,着力提升企业廉政形象,为集团“十二五”良好开局提供坚实基础,特制订2011年度集团公司纪检岗位目标考核意见。
一、考核对象:集团各部室、企事业单位
二、考核内容:附表
三、考核办法
1.年终先由各考核单位对全年工作进行回顾,作出书面总结,对照岗位目标考核内容自评打分,然后由集团纪委对各部室、单位纪检工作审核打分。对因工作成绩突出和受上级部门肯定或表彰的,适当给予加分。
2.各部室、单位对平时的纪检工作及活动情况要专门记载,集团纪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检查指导,及时做好各类工作数据、资料等情况的登记,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。
3.考核结果作为各部室、单位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及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。凡本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