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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开发区水司对服务承诺制扩“容”增“量”

时间: 2011-11-07 08:40:01

    中国水星消息(信息员 蔡德宽) 从十一月一日起,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司新完善制定的《供水服务承诺制度》,已下发各部门并开始实施。   此次,重新制定的《供水服务承诺制度》,主要变化就再于:对以前制定的《供水服务承诺制度》的内容进行扩“容”增“量”。目的就是进一步提高供水服务质量,建立优质、高效、一流的服务机制,最大限度的满足全区用户用水的需求。   扩“容”就是:把服务承诺的范围从“供水业务的接洽、供水工程的设计、安装到供水设施的管理、维修、抢修;从查表、收费再到水质、水压”所有涉水业务和环节,向上链接,向下延伸,实行服务“一条龙”,承诺“全覆盖”。凡是与用户有联系地都要有承诺,不分一线二线部门,只要为用户服务的都要定承诺。   增“量”就是:简单地说,就是增大工作量,自己给自己加压,把困难留给自己,把方便让步用户。他们把承诺服务的内容和服务标准,能量化的一定量化,能缩短时限尽可能的缩短时限。以前10天才能完工的,现在8天必须完成;过去停水交费后,一般72小时内通水的,但现在规定24小时内必须通水;对于突发性管道事故,建成区内的抢修到场时间从过去的30分钟缩短为20分钟,其它区域30分钟内到达。   与此同时,该水司还把服务承诺的投诉与监督赔偿标准同时公布。服务承诺的投诉电话由原来的3部扩展至5部;把投诉答复反馈的时间从三天缩短为两天,并规定每逾期一天,向投诉人赔偿30元延期费。 (版权所有 转载须注明中国水星)